学术讲座—法律职业伦理
发布者: 科研处 更新日期: 2025-04-18 访问次数: 10
讲座题目法律职业伦理
主办单位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
讲座人邱祖芳讲座人
职称
企业高管主持人梁开斌
讲座类型社会科学讲座对象全校师生时间2025-04-20 09:00
地点模拟法庭




邱祖芳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局董事 广东金桥百信(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职务及荣誉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调查研究研究中心秦皇岛分中心研究员 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 厦门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厦门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厦门海关特约监督员 专业背景 198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从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历任庭长、副院长,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人民司法》《法学》《现代法学》《经济与法》《刑事司法论丛》《福建审判》《福建律师》《人民禁毒》《中国律师》等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并主编出版《金融从业犯罪风险与防范》《网络技术服务型犯罪参与的司法认定》,聚焦实务,研究深入。 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专注刑事辩护的学习和研究。主要办理职务犯罪、走私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带领团队担任福建省公安厅、厦门海关、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区人民政府、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福建省古典工艺家具协会等单位法律顾问。
讲座
主要内容
一、法律与行业规范的直接约束: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的限制2、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兜底性规定3、民事名誉权侵权风险 二、律师职业的伦理:1、什么是律师伦理?2、辩护职业主义的倡导3、辩护伦理的核心范畴 三、刑事辩护律师的特殊职业伦理要求:1、维护司法独立与公正的义务2、保密义务与案情披露的界限3、职业形象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四、刑事辩护律师职业伦理的具体表现:1、律师与当事人(①辩护人积极的诚实义务(积极的辩护)②辩护人没有真实的义务③辩护人的消极真实义务——“底线要求”④真犯无罪辩护和假犯有罪辩护⑤辩护人消极的忠诚义务)2、律师与司法官(①律师是正义“铁三角”中不可或缺的一角②对抗制司法体制)3、律师与同行(①抱团取暖②同行相轻③争名夺利)4、律师与媒体、公众(律师和媒体接触的界限) 五、实践中的争议与典型案例(①“舆论审判”与言论自由的冲突②主观评价与客观事实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