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我省首单数据资产交易财政非税收入
发布者: 宣传部 更新日期: 2025-02-13 访问次数: 753

2月10日,福建省开出首张数据资产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名称为“事业单位数据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总额为100723.2元。数据资产使用费缴入国库,标志着我省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开启崭新篇章。

本次交易的数据产品为“福州市轨道交通4、5号线和滨海快线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控制点数据解算服务应用场景”,根据我校与福州市联合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探索,计算出每站·时的服务费用为195.2元。

自数据被纳入生产要素以来,学校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研究与实践,其中管理学院联合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围绕福州市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定价机制进行了大量研究。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数据种类多、差异大、定价难的现实问题,管理学院与福州市数据管理局、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博思软件等多家单位紧密合作,深入开展调研、研讨和论证工作,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数据单元的动态定价机制和分类分级定价框架,形成专项研究成果并应用于实践,受到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建日报、新华网、央广网等政府官网和主流媒体关注。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高校数据要素化、资产化,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开发数据资产产品,促进数据与场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学校数据治理技术和数据资产管理水平,为学校高质量数字化发展谋求突破口和增长点,推动高校数据资产在创新驱动和社会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管理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