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成果转化及其法律保障
发布者:
科研处
更新日期:
2025-01-07
访问次数:
105
讲座题目 | 成果转化及其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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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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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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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人 | 宋伟 | 讲座人 职称 | 正高 | 主持人 | 梁开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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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类型 | 社会科学 | 讲座对象 | 全校师生 | 时间 | 2025-01-07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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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润良楼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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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座 人 简 介 |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科技与法律(中英文)》杂志执行主编。安徽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法学研究室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科技法、科技政策等领域的工作。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安徽省等研究项目。曾获中国科技法学突出贡献奖和优秀人才奖,全国十佳知识产权优秀维权援助合作专家等奖项。作为演讲嘉宾出席世界制造业大会知识产权论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合作论坛等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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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主要内容 |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十大重点任务之首,又提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和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三项目标。 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强调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来实现生产力的跃升。创新不仅是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也是其形成的关键因素。 新质生产力中的“质”反映了新质生产力需要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实现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种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 新质生产力不仅限于未来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还包括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这意味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需要关注新兴产业的培育,也需要提升传统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在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发挥着基础支撑的重要作用,只有在原始创新方面出现质的跃升,才能引发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新的突破,继而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新质生产力通过激发科技创新的原始动力和产业创新的内在需求,为构建创新能力强、综合效益高、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然而,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产业创新,以及通过科技创新来推动产业创新,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无论是作为法律制度的规则,还是作为战略性稀缺资源,都为科技活动和产业化应用提供了系统、规范、实用的持续支撑,在传统生产力中是这样,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中更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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