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值班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加强校园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单位、部门于3月29日(周一)前将值班安排及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通过OA系统上报。
2.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坚持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3.要加强师生文明安全出行教育工作,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在公共区域,须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