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校办 更新日期: 2021-01-18 访问次数: 1355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45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提醒的函》(闽教便函〔2020〕1742号)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放假与春季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8日,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3月1日—8日为线上教学,3月9日、10日分批到校报到。各学院应根据有关要求在3月10日下午将本科生、研究生返校情况分别报告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师从2021年1月23日起安排休假,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后三天内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及有关教学文档报送工作;寒假期间要准备好两周时长的线上教学内容,3月1日—8日开展线上教学,其中3月6日、7日上3月9日、10日的课。2月28日,各学院(部)要召集本单位教职工线上开会,布置新学期工作,并及时将教师线上教学到位情况报教务处;3月10日(星期三)下午到校报到,3月11日正式到校上课。机关与各学院(部)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从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开始轮休,3月1日上午报到上班,各单位各部门将教职工返校情况及时报告人事处。

学校将视疫情情况,实时调整教学计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提前放假、推迟开学的工作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牢守住学校疫情防线,确保寒假放假、春季开学平稳有序。

2.坚持“错时错峰、分批分次”原则,合理安排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引导师生规划好来回路线,简化行程,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途中避免在中高风险地区转乘交通工具,确保平稳有序安全离校、返校。

3.组织开展好假前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切实做好离校返校途中个人防护,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就医排查等措施。

4.教职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每日按要求在学校健康信息采集系统上填写“日报告”;倡导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做好寒假期间师生健康管理,“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寒假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要按要求提前返榕居家隔离并前往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5.切实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重点看望帮扶因公牺牲教师家属及伤残教师、生活困难教师及干部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等,做好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

6.做好寒假期间校园防控工作,成立寒假期间应急骨干队伍,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严格落实进出校门审批制度,落实亮码测温措施,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利用假期,对全校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7.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做好假期出入实验室的人员登记,加强实验室风险源和疫情防控的认知和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做好假期实验室危化品管理。

8.严格落实春节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切实安排好值班带班工作,完善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保证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立即报告校总值班室人员或带班领导,及时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校长办公室。  

中层干部寒假期间离榕严格按照《福建工程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闽工院委〔2016〕56号)执行,并通过OA自行上报。

旗山校区设立学校总值班室(E1-101,电话22863212),由中层干部轮流24小时值班,负责处理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