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注销的公示
发布者:
校办
更新日期:
2020-11-26
访问次数:
694
福建工程学院是由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因单位合并及学校搬迁等原因导致“福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不慎遗失,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的要求,现将有关声明向社会公示(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1-22863424,郑老师。 附件:《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的声明》 2020年11月26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的声明.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