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5月1日(周三)至5月4日(周六)放假调休,共四天。
4月28日(周日)和5月5日(周日)上班、上课。4月28日(周日)上5月2日(周四)的课,5月5日(周日)上5月3日(周五)的课。4月28日和5月5日原安排有上课的班级,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补课。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值班,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请各单位、部门于4月22日(周一)前将值班安排及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通过OA系统上报。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师生。
3.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要求,坚决反对各种不正之风。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