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秋节:9月2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上学。
二、调课安排
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
9月30日(星期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三、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值班,其他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请各单位、部门于9月24日前将值班安排及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通过OA系统上报。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及时通知师生。
3.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