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2017年寒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与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周一)至2月11日(周六)。2月12日(星期日)、2月13日(星期一)注册和集中教育,2月14日(星期二)正式上课。各学院应根据有关要求将本科生、研究生返校情况分别报告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
2、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师从2017年1月17日(周二)起安排休假,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后三天内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及有关教学文档报送工作;2月12日(星期日)报到,各学院(部)召集本单位教职工开会,布置新学期工作;2月14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机关与各学院(部)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从2017年1月17日(周二)开始轮休,1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自行安排。2月12日(星期日)开始上班。各单位、各部门应在2月12日16:00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告人事处。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教务处、各学院(含鳝溪校区、铜盘校区)要认真组织做好期末考试评卷工作,充分利用寒假做好学科与专业建设工作、科研工作、专业认证评估及新学期各项教学的准备工作,组织教师完成新学期备课、推进科研工作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准备;教辅人员在寒假期间完成实验室、教学设备维护工作;开学第一周要做好补考的组织工作;相关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应做好假期开放的安排,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及方式。
2、各单位、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和保密等安全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管理,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管理。
3、寒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须报学工部门批准。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管理,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要协同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如在校内举办培训班等各类活动,须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5、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假期前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值班工作安排
1、旗山校区设立学校总值班室(E1-110),由中层干部轮流值班(中层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值班任务、明确值班责任,尤其要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记录,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校总值班室人员或带班领导,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各单位、各部门的寒假值班安排表须于1月9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
3、中层干部寒假期间离榕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邮箱:xnb@fjut.edu.cn;电话:22863424)。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