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及全国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丰富我省学生校园网络文化生活,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创建一个面向福建省大学生群体的专题网站,并计划于今年7月下旬开通。为使创建面向大学生群体网站的名称能体现学生特点,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公开有奖征集网站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启事如下: 一、征名范围 全省高校师生。 二、名称要求 1、应征作品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两部分。 2、所征集的名称要具有时代特征、福建特点、校园特色,要富有创意,品位高雅,含义深刻,充满活力,要贴近大学生、体现服务大学生群体的理念。 3、名称在8个字以内,语言简洁,一目了然,琅琅上口。 4、应征作品需附详细的文字说明。 5、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与其他网站名称雷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一稿多投,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6、应征作品之所有权力归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作者投稿后,即表示作者放弃该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意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对所征集的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纸质信件方式投稿。其中,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作品要以“本人姓名+征名作品”为主题名称;通过纸质信件邮寄的作品,要求统一以A4纸张打印,正文字体字号选用小三仿宋,并在信封注明“有奖征名”字样。同时,来稿者需在作品中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具体名称(学校、院系、年级、班级)、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通信地址: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网站征名活动组委会收,邮编:350003。 四、征名时间 五、评审方式 本次征名活动由专门评审小组评审。 六、奖励办法 1、优秀奖30名,各奖励现金100元; 2、三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300元; 3、二等奖2名,各奖励现金800元; 4、一等奖即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如入围或采用的作品出现同名,则按投稿先后选取。 本次征名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