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师生员工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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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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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工院委〔2008〕18号 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了7.8级的重大地震灾害。32年不遇的大地震给灾区人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突如其来的灾害,震撼着全国亿万同胞的心灵。“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帮助灾区人民度过难关,校党委、校行政、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要求全体共产党员、中层干部主动带头,带动全校师生发扬民族团结精神,伸出援助之手,积极踊跃捐款,为灾区人民渡过难关、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献出爱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形式:自愿捐款,金额不限,重在参与,贵在真情。 二、捐款组织: 1、各系部、后勤管理处、产业管理处以本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捐款。 2、机关各部门先以本部门为单位组织捐款后集中到机关工会,地址:东一教学楼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3、退休教职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捐款,离休干部由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组织捐款。 4、各单位所捐款项按附件1、附件2汇总后,于5月16日(周五)上午9时至12时前,交到校工会财务(F4楼二楼基建财务科),校工会汇总后,将通过上级有关组织,尽快汇往灾区。 三、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捐款登记工作,并将个人捐款情况在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8年5月14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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